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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沙特&加蓬建筑招工简章

日期: 2013-12-16 发布:莒县出国劳务
 
沙特介绍:沙特阿拉伯,位于亚洲西南部的阿拉伯半岛,东濒海湾,西临红海,同约旦、伊拉克、科威特、阿联酋、阿曼、也门等国接壤。沙特是名副其实的“石油王国”,石油储量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沙特的旅游业也比较发达。地势西高东低。西部高原属地中海气候,其他地区属热带沙漠气候。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气候温和。年平均降雨不超过200毫米。
 加蓬介绍:加蓬共和国位于非洲中部西海岸,东、南与刚果相连,北与加蓬共和国喀麦隆接壤,西北与赤道几内亚毗邻,西濒大西洋,海岸线长800公里。全国面积267667平方千米。低人口密度加上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外国的个人投资帮助加蓬成为区域内最繁荣的国家。加蓬属热带雨林气候,全年温差不大,平均温度为摄氏26度左右。

此次招聘的主要工种为模板工、钢筋工。工人保底年收入8万元,加班后年收入约人民币11万元左右。出国收费人民币6000元。以下为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住所:                        户籍所在地、住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用工单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 乙方自愿接受被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
第二条 甲方招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岗位(或工种):         。根据甲方实际工程施工需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临时调整乙方从事其它工程施工岗位工作,劳动报酬按所调整的工作岗位计发,乙方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安排。如乙方不胜任所招聘的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降低其岗位工资报酬或者解除本合同遣返回国。
乙方的工作地点:沙特阿拉伯王国(加蓬共和国);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采取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12个月。甲方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要拥有适当延长和缩短乙方工作期限的权利(延长不超六个月,缩短不超三个月),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上述安排。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为:自乙方离开中国国境之日起计算(以乙方出国机票起飞日为准,乙方离境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的实际时间为:自乙方回国入境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合同期内甲方仅承担乙方自合同起始至终止一次性往返路费。在合同有效期间,因乙方自身的原因需要回国的,均视为乙方单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往返路费、甲方岗位空缺需重新招聘派遣工作人员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工资报酬结算时甲方有权予以扣除。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在国外期间的内部生活管理,包括提供住宿用房、床铺、工作服装,提供福利性食堂管理;伙食费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予以扣除(食堂运营以保本经营为原则)。
第四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反上述规程、规范、纪律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乙方自愿服从项目部根据用工单位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及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工作、休息及休假,乙方承诺并保证每月出勤日不少于27天。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为旷工,年度内考核累计旷工15日(包含本数)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再享受本合同第七条第4项的工资报酬待遇。
【履约保证金、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自乙方出国工作六个月内由甲方在其劳动报酬中扣除(以实际扣除额为准)。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违约情况,乙方回国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返还。
第七条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甲方对乙方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以如下方式计算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乙方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以实际扣除额为准):
  1、实行定额包工计酬的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完成所分配工程项目的工程量与质量,按日照建筑市场平均定额价格的1.5倍计算给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2、不能实行定额包工计酬的工作项目实施日工计酬方式,甲方按乙方工作量、工作能力,核定乙方每天的报酬 ,标准按日照建筑市场平均价格1.5-2倍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
3、甲方每月公布乙方当月劳动报酬收入情况,乙方无特殊原因保证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每月发放工资2000元人民币,汇入乙方的银行卡内,以确保乙方国内家庭生活开支;剩余劳动报酬按年度结清。
4、如甲方出现工程目项不能正常开工等原因,非乙方自身的原因使乙方不能正常上岗工作情况出现时,导致乙方一个年度内(365天计)工资报酬总额按本条上述1、2款累计工资报酬之和,不足捌万元人民币者,甲方承诺给付乙方补足至捌万元人民币的年工资报酬。
【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仅为乙方办理合同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投保人、受益人为甲方。
第九条  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日照市当地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日照市当地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劳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务合同:
1、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因在国外施工办理解除、终止劳务合同手续不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无论因本合同期满、甲方用工需要或发生不可抗拒(如:战争、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因素需撤离的事件,本合同自乙方回国之日起效力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不能胜任本人申报工种岗位工作,调换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方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违反宗教习俗,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并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回国相关的费用,如:为乙方出国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国内外发生的具体费用组成如下:
1、甲方为乙方投保境外意外人身保险的费用;
2、出国、回国车票、机票费用;
3、国外体检费用;
4、护照国外落户及其他费用;
5、返签手续及其他费用;
6、国内外其他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
以上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回国即解除本合同者,因所在国的签证日期限制,需满三个月后方可签证回国。乙方本人出国往返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三、第四、第六、第十二条包含的费用。乙方违约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五条  因履行劳务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的附件如下 :
附件1、《出国工作人员保证书》  。                                                                                                                                                                                                                                   
第十七条 本劳务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不生效,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条件成就时生效。本劳务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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